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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“三有”争创】转变司法理念 坚持数据思维 米脂检察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见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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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对第二季度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数据进行分析研判,我院不捕率、不诉率大幅提升,诉前羁押率大幅下降。成绩的取得在于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改变以往“构罪即捕”“有罪必诉”“一押到底”的传统办案模式,坚持能不捕则不捕、能不诉就不诉的原则,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、检察自觉,扎实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见效,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有进步、有站位、有品牌。


一、转变思想理念,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基础

思想是行动的先导,行动是思想的体现。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,始终坚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认真贯彻张军检察长系列指示要求,切实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实处。检察长高度重视,多次在不同会议上要求一线检察官要切实转变办案思维,必须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真正地入脑、入心、融入每个案件的办理当中,努力做到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,化解因犯罪产生的社会矛盾,充分保障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积极推动降低诉前羁押率,力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案件办理效果。


二、创新办案模式,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核心

米脂县人民检察院“1+5+N”办案模式,即制定一个指导性意见、突出五类犯罪和其他情节轻微的刑事犯罪。在办案中,米脂县人民检察院重点针对邻里纠纷、青少年犯罪、盗窃、危险驾驶、涉民营企业犯罪等五种情形犯罪,分类细化“少捕慎诉”办案指引,对无社会危险性和情节轻微的案件,坚持“不捕为常态、批捕为例外”“能不诉的坚决不诉”原则,切实降低审前羁押率和轻刑起诉率。2021年9月7日,陕西日报对此创新办案模式进行了专题报道。






三、加强沟通协作,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关键

为进一步推进该政策的贯彻落实,公检法三方凝聚共识,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侦、捕、诉、审各个环节,寻求“最大公约数”,形成工作合力。适时召开联席会议,深化“双赢多赢共赢”理念,有针对性地对具体事项和罪名进行探讨分析,促进公检法三方在司法理念、证据标准上达成共识,积极沟通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,不断提升办案质效。积极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值班律师法律帮助,为少捕慎诉慎押工作、刑事和解工作、认罪认罚工作的开展提供全面的配合支持,形成了工作合力。


四、坚持数据思维,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根本

坚持数据导向,聚焦能反映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的核心业务数据,充分发挥检察工作核心业务数据“风向标”作用,运用数据分析当前形势、明确发力方向,深刻理解各项指标的相互关联,找准指标价值内核,抓重点、补短板、重落实,针对数据空白、数据落后重点发力集中整改,立行立改稳打稳扎,保证各项业务数据科学统一和真实准确,以数据促进司法政策的落地见效。

2022年是检察“质量建设年”,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继续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,持续推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,助推“四大检察”的融合发展,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量,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以检察担当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
来源:第三检察部

文字:赵槿

编辑:杜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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